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二十五条有效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