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行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鼓励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市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