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进行主动审查。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