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第十七条已修改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起草。委托机构负责委托起草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评估。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