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第六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