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五十五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性法规修正案或者废止案应当作出关于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并予以公布。经过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乐山日报、乐山人大网上刊载。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