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作为立法依据的法律法规文本和论证、听证情况等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条文对照文本。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