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已废止广安市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参照《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有关立法程序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