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鼓励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企业等进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开发适合农村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配套装备。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