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发展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