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专业性较强、内容较复杂的地方立法事项,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由相关单位委托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