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除外。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