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进行主动审查。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