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条例/第五章 追究程序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对涉及上级机关监察部门监察对象的违法办案线索,监察部门应当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机关监察部门处理。属于下级机关追究范围的案件,下级机关没有追究的,上级机关监察部门应当责令下级机关追究责任,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