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学技术馆、青少年科学技术活动中心等科学技术普及设施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保障其建设和发展;扶持科学普及读物的出版和发行。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