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四章 工作保障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科学技术协会的经费主要用于本条例和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事业、业务活动的开展,其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检查和监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1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