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征用、占用天然林地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手续。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