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预算草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预算编制依据及有关说明;

(二)预算收支总表;

(三)完成预算任务所采取的措施;

(四)审查、批准预算所需的其他资料。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