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承担市本级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和监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财经委员会履行以上规定的职责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