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坭兴陶土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开采、利用与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禁止无证开采的坭兴陶土进入流通领域。收购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出售的坭兴陶土的,收购人应当要求出售者提供采矿许可证;无采矿许可证的,收购人不得收购。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