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