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乡发展战略,统筹各类空间规划的编制,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互衔接、协调一致。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