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泉城特色保护第七十六条有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和地下与地上相协调原则,充分考虑泉水保护、文物保护、生态保护要求,统筹应急防灾、人民防空和综合管廊建设等要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手续。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