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泉城特色保护第七十五条有效济南市城市旧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明确改造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段,疏解城市人口,降低建筑密度,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