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十四条有效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3个月内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