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已废止省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省水利和有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制定全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