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条已废止省辖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应当执行国务院批准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