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第十九条已修改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按照学生人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22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