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省消防协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向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