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学生第八条有效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获奖情况、考级证书和捐助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