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四十三条有效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置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人员,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