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置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人员,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辅导。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