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科学技术人员第四十三条有效有关单位应当建立科学技术人员学术诚信管理制度。科学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恪守诚信。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