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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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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社会事业科学技术进步

第三十条

有效

加强人口健康、重大疾病及地方病防控、食品安全、气候和地质灾害监测及防治、外来有害物种防治、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预测预警与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的应用和研发,保障公共安全。

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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