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的编制第十条已修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时,应当同时提出立法依据、必要性、可行性、主要规范内容的说明。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