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教师培训机构,保障培训经费。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实行教师标准化培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少数民族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双语教师的培养。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