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报送备案的文件,应当包括备案报告、规章正式文本和说明等文件,并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依据。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