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会议分组审议或者联组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员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根据会议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员介绍情况。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