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六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