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批程序规定第十条有效对报请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般经一次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