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由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