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人民政府建立与旅游相关的交通、气象、地质、安全、通信、出入境等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积极培育智慧旅游业。

县人民政府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和监督中心,建立旅游网站、专线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多媒体信息咨询服务和监督平台,提供公共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