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旅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