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八条有效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的,依照城镇居民的计划生育规定执行;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执行农村居民的生育规定。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