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第二十七条有效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和制作技艺等,属于国家秘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定密级,予以保护;属于商业秘密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纳入保密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制作技艺和艺术表现方法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途径进行传播、传授和转让。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