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第十三条有效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开垦、破坏草原。确需开垦的,须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国土管理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因工程建设、矿藏开采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