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消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不良记录,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给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记入其诚信档案。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