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案情复杂、跨县(市)行政区域、行政处罚额度较大、在自治州辖区内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由自治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相关)执法机构予以查处。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5月2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