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科学技术网络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第十一条有效建立健全科学技术工作者继续教育制度,有计划地通过岗位培训、专业进修等,提高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