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一)本办法第七条(一)项和(八)项规定的内容; (二)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情况;
(三)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四)工程决算;
(五)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情况和各项结余资产情况;
(六)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投资包干结余分配情况;
(七)尾工工程款项目和资金预留情况;
(八)投资效益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情况。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