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二章 河道保护及治理第十五条已修改因建设需要填堵河道或在河道上铺设盖板,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